社会保护包括哪些方面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27 13:45:08
社会保护包括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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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护包括哪些方面

社会保护包括哪些方面
社会保护是指各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其他组织及公民,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保护.其主要内容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与健康、保护未成年人的荣誉权、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权、保护有特殊天赋和突出成就的未成年人、公共场所优惠开放等.
  社会保护 - 基本要求
  第一,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并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
  第二,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第三,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
  第四,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对有特殊天赋或者有突出成就的未成年人,应当为他们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基本内容
  1、社会保护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与健康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6条规定:“儿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安全和健康.”这一条主要是针对一些工厂、商店和公共场所说的.就拿玩具来说吧,它能给我们带来欢乐和幸福,但是如果玩具的质量低劣,也会威胁我们的健康和安全.长毛绒玩具是非常简单的玩具,也是我们见到最多的玩具,它有各种各样的动物造型,看起来十分可爱,可是如果动物的鼻子、眼睛钉得不结实,被不懂事的孩子放到嘴里卡进喉咙,就容易引起窒息,严重的还会死亡.动物肚子里需要填一些海绵之类的东西,它才能鼓起来,看起来栩栩如生.如果这些填充物不干净,细菌太多,就会沾到孩子的手上、身上,造成细菌感染而生病.玩具身上的灰尘被吸进肺里,也会引起疾病.
  这个例子讲的是小型玩具,那么大型游艺机有没有质量问题呢?也有.如果游艺机的关键部位焊接不合格,就容易引起断裂,发生人身事故.所以,国家特别重视儿童用品的质量问题,每年都要进行产品质量抽查,凡是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都要对生产企业进行处罚,限期改正,严重不合格就要勒令停产.这些措施都是为了保证未成年人的健康和安全.
  国家还特别重视本成年人的疾病预防工作.1990年6月,国家教委和卫生部发布了《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对学校提出了13条要求,其中要求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以便发现疾病时,及时配合家长做好转诊治疗.
  同时,中国政府对儿童实行“计划免疫”,就是通过定期打预防针、吃预防药,增强儿童对疾病的抵抗能力,使少年儿童少生病或者不生病.比如有一种病毒,叫脊髓灰质炎病毒.它侵入人体后,能使天真活泼的孩子变成瘸腿,留下终身的残疾.可是如果提前服用了小儿麻痹糖丸,就不会生这种病了.
  1949年以前,中国的卫生保健事业极为落后,免疫接种工作基本没有开展.那时,每年有1000万儿童因染上各种疾病而死亡,儿童死亡高达千分之二百.
  新中国成立后,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得到了重视和加强,特别是从1978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普及计划免疫工作,少年儿童患各种传染病的人数大大减少.以白喉、百日咳、麻疹、小儿麻痹4种病的统计为例, 1978年患病人数是360.6万,1996年是7.9万,减少352.7万人,1978年死亡人数为12766人,1996年是173人,减少了12593人.到 1995年,中国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实现以乡为单位达到85%,从1994年10月以来,全国未发现新的由脊髓灰质炎病毒引起的小儿麻痹的病例.
  社会保护
  此外,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未成年人保护法》还规定:“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这一规定,可以使未成年人避免被动吸烟,保证身体健康不受侵害.
  2、保护未成年人的荣誉权
  未成年人的荣誉权,是他们在学习或社会生活中做出优异成绩后获得精神奖励而产生的权利.比如,被选为“十佳少先队员”、“优秀团员”、“见义勇为好少年”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剥夺未成年人的这些荣誉称号.
  对未成年人智力成果权和荣誉权利的保护,可以激发未成年人蓬勃向上的进取心,鼓励未成年人从小树立远大的理想和志向,将来对国家做出更大的贡献.
  3、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权
  智力成果权,又叫知识产权.人们通过创造性的劳动,获得成果后,可以享有专有的权利.比如一位技术员搞了一个小发明,并且申请了专利,这位技术员就有了专利权.别人如果把他设计的东西生产出来去卖,就必须经过他的同意,他没同意就生产了,这种行为就是侵犯专利权,或者说侵犯了知识产权.未成年人能否享有知识产权呢?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公民无论年龄大小,只要创作完成了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比如文字作品、美术或摄影作品等等,就自动享有著作权,搞出了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发明创造,并履行了法定的手续,经过国家专利部门审查、授权,就可以获得专利权.
  四川江油市长城特钢一中有位叫曾芸芸的同学,她在小学念书时,一次,不小心把铅笔芯弄断,耽误了测验时间,影响了成绩.于是,她就想制遣一种不断芯、可装很多笔芯的笔.
  后来,她经过多次研究试验,设计出了‘自动铅笔多芯器”,并且将设计图纸、模型和专利申请书寄送到国家专利局.经过审查验证,“自动铅笔多芯器”,完全符合“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专利原则.1995年12月,曾芸芸获得了国家专利局颁发的实用新型证书.
  曾芸芸同学的专利权依法受到保护,一旦受到侵犯,她就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4、保护有特殊天赋和突出成就的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保护法》既充分保障大多数未成年人的权利,又考虑到一些特殊情况的未成年人的特殊需要,第36条规定:“对有特殊天赋或者有突出成就的未成年人,国家、社会、家庭和学校应当为他们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特殊天赋是指人生来就有的,一般人所不具有的才能,这样的人十分难得,因此,应采取特殊的教育培养方式,使他们的聪明才智充分发挥,早日成才.对那些经过努力取得突出成就的未成年人,也进行充分表彰和特殊爱护,并为他们今后的健康发展,提供、创造良好的条件.比如,有些学生在小学阶段就学完了初中和高中的课程.这样的学生就可以直接考入大学的少年班深造.还有的学生在体育、音乐、绘画、书法等方面有突出成就,国家就提供条件让他们发展特长,给他们安排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老师,对他们进行专业训练,让他们参加各种比赛活动,为国争光.这些做法,显示了国家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精心和周到.
  5、公共场所优惠开放
  未成年人除了在家庭和学校活动之外,还有不少时间是在社会上活动,比如到电影院看电影、到博物馆参观、到科技馆参加活动.到这些公共场所活动,可以使他们的生活丰富多彩,充满乐趣,又能开阔眼界,增长见识.所以,国家特别重视这些文化设施的建设,让它们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服务.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2条规定:“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在平时,未成年人进入这些场所,票价一般都比成年人票价低,每逢节假日和寒暑假,各场所还要举办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和竞赛,吸引广大青少年参加,培养他们广泛的兴趣和爱好.
  那么,是不是所有的公共场所都对未成年人优惠开放呢?不是.有些场所不仅不能优惠,而且还要禁止未成年人进入.比如营业性歌舞厅,一般在晚上开放,是供成年人交谊和娱乐的地方,收费也比较高,不适合未成年人.还有录像厅,可能会播放一些武打、侦探片,出现一些凶杀、格斗的镜头,青少年看后大脑会受刺激,如果盲目模仿,还会发生意外.因此,这些场所禁止未成年人进入,是国家对未成年人的关怀和爱护.
  国家要求,在这些营业性场所,要有明显的标牌标志,写上“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等字样,营业员不许向青少年出售门票.对于那些违反规定的经营者,有关部门要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屡教不改的还要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