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的法律有哪些?又怎么执行?如:车裂,抽筋,腰斩……请详细说明谢谢啦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05 13:3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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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市:在市中杀死
  戮:先羞辱后斩杀
  磔:割裂肢体而杀
  腰斩:从腰间斩断
  阬:即坑杀,活埋
  枭首:割下头悬在木头上示众
  车裂:五马分尸
  定杀:将患疾病的罪人抛入水中或者生埋
  族刑:灭三族
  具五刑:对罪人的族人用五种酷刑而杀之
  秦朝的刑罚种类
  秦朝的刑罚种类大致有8大类30余种.包括死刑、肉刑、流放刑、徒刑、笞刑、羞辱刑、经济刑、株连刑,其中前五类相当于现代的主刑,后三类相当于现代的附加刑.
  1.死刑.秦朝的死刑主要有(1)绞刑.(2)枭首.(3)腰斩.是将犯罪人拦腰斩断的酷刑.(4)磔.是将犯罪人支解分尸的酷刑.(5)车裂.就是用马车拉扯,将犯罪人身体扯裂而处死的残酷处刑方式.(6)戮.戮刑是既剥夺犯罪人生命又加以侮辱的刑罚.秦朝的戮刑有两种方式,一是先戮后杀,二是先杀后戮,即戮尸.(7)弃市.是在闹市之中将犯罪人当众处死的刑罚.(8)族刑.族刑也称夷三族,即将犯罪人三族以内的亲属全部一同处死的酷刑.(9)具五刑.是对应处族刑的主犯同时施以黥刑、劓刑、斩趾等肉刑后再处死的酷刑.
  2.肉刑.肉刑主要有:(1)黥刑.(2)劓刑.(3)斩左趾.(4)宫刑.
  3.流放刑.主要有迁刑和谪刑,就是将犯罪人迁到边远地区,其中谪刑多是适用于犯罪的官吏.
  4.徒刑.主要有:(1)城旦、舂.是强迫犯罪人从事修筑长城、舂米一类重苦役的刑罚.男子旦起筑城,女子早起舂米,故谓之城旦舂.(2)鬼薪、白粲.是次城旦舂一级的徒刑,即强制犯罪人从事砍柴祭鬼、择米一类苦役的刑罚.其中男为鬼薪,女为白粲.(3)隶臣、妾.是强制犯罪人服各种官府杂役的刑罚.男为隶臣,女为隶妾.(4)司寇、作如司寇.是强制犯罪人从事“伺察盗寇”之类劳役的刑罚.其中,男为司寇,女为作如司寇.(5)候.是发往边地充当斥候,警戒边疆的徒刑,是秦代最轻的徒刑.
  5.笞刑.笞刑就是以竹板、木板等责打犯罪人身体的刑罚.
  6.羞辱刑.主要包括髡刑和耐刑.髡刑是剃去犯罪人头发鬓须的刑罚.剃去鬓须保存头发谓之“耐”,耐刑与完刑同义,程度轻于髡刑.
  7.经济刑.秦朝的财产刑主要是赀刑和赎刑.具体有赀甲、赀盾、赀戍、赀徭役等.而秦代的赎刑就是缴纳一定金钱或者服一定劳役来赎免刑罚的办法.
  8.株连刑.主要包括族刑和“收”.收就是对犯人的家属没收为官奴
  秦以刑杀为威
  《汉书·刑法志》:
  秦用商鞅,连相坐之法,造三夷之诛,增加肉刑.
  大辟有凿颠、抽胁、锅烹之刑.
  至于秦始皇,兼吞战国,遂毁先王之法,灭礼仪之官,专任刑罚,躬操文墨,昼断狱,夜理书,自程决事,日悬石之一,而奸邪并生,赭衣塞路,囹圄成市,天下愁怨,溃而叛之.
  秦用商鞅,肉刑的使用大有增加,大辟的刑法,增加了凿电、抽胁、锅烹,而且一人犯罪、多人连坐、夷灭三族.秦始皇亲自操持文墨,白天断狱,黑夜阅视其事,规定了工作数量:每天读文书一石.一石,为一百二十斤.这样,使天下到处都充满被判刑的罪犯了.
  秦之刑罚甚多:
  榜掠.用厚重之榜板,掠击之.《史记·李斯列传》:“赵高治斯,榜掠千余,不胜痛,自诬之.”
  弃市.杀人于市中,令众人观之.《史记·秦始皇本纪》:“有敢偶语《诗》、《书》,《弃市》.”
  戮.以刀杀之,或劈斩之.《史记·秦始皇本纪》:“(二世)元年,六公子戮死于杜.”《史记·李斯传》:“公子十二人,戮死咸阳市.”
  腰斩.从腰部横断杀之.《史记·商鞅列传》:“不告奸者,腰斩.”
  车裂.以四、五马车,从不同方向拉而裂其肢体.《史记·秦本纪》:“惠文君立,商亡(逃),因以为反,而车裂(商鞅),以殉秦国.”
  坑.活埋.《史记·秦始皇本记》:“使御史悉案问诸生……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咸阳.”
  磔,音zha(乍).以刀剁碎而杀之.《史记·李斯列传》:“十公主磔死于杜.”
  凿颠.以铁椎从头顶凿穿而杀之.
  抽胁.肢解杀人,抽出其胁骨.
  锅烹.置沸水锅中,煮烹之.
  戮尸.杀而切割其尸.
  枭首.切割其头胪,悬之于木上.
  具五刑.黥、劓、刖、枭、菹,共用之.《汉书·刑法志》:“当三族者,皆先黥、劓、斩左右足趾,再笞杀之.枭其首.菹其骨肉于市.其诽谤、咒诅者,又先断其舌.故谓之‘具五刑’.”
  族.灭杀其一族之人.
  夷三族.灭杀其三族(父族、母族、妻族)之人.《史记·秦始皇本纪》:“以古非今者,族.”《史记·秦本纪》:“文公二十年,初,法有三族之罪.”
  除上述酷暴肉刑之外,轻刑还有:
  “罚为鬼薪”,是罚其砍柴烧炭,为祭祀之薪火柴燎;
  “黥为城旦”,是黥其面,以铁练囚系之,为苦役;
  “谪”,刑徒远谪;
  并且有“一家犯罪,十家连坐”之法.
  秦朝法律酷虐,也为以后历代所沿袭.弃市、枭首等刑,明、清尚用之.